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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秋裤”大楼后,苏州金鸡湖畔又有一尊雕塑在微博上引来了网友的强势围观。这尊雕塑位于金鸡湖东岸苏州艺术文化中心,雕塑的主体为历史名人老子,然而这位老子眼睛紧闭,舌头伸出,并露出嘴中一个大门牙,颠覆了不少人对这位古代圣贤的印象。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被尊为“圣贤”。可如今苏州的“老子”却大做鬼脸,不知老子地下有知,面对自己这一搞怪卖萌形象作何感想?虽说苏州艺术文化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声称此雕塑是阐述老子“刚柔之道”这一著名典故,不过广大百姓大多声称不能接受,认为它不应作为城市雕塑出现在公共场所。
城市雕塑不只属于设计者,也代表着城市的“脸面”,市民理应享有“投票权”。此前,郑州的“小猪耍流氓”雕像,虽然官方声称是表现小猪给猪妈妈捶背,但人们不禁质疑,既是捶背,猪妈妈为何坦胸露乳?事实上,同样的创意只要稍加改变,或许就能更为老百姓所接受,也更适合面向大众,融入城市。领导者不能一意孤行,必须考虑到公众的观感。人民有自己的审美习惯与艺术理念,重视民意,也有助于城市雕塑的发展。
城市雕塑作为一种面向大众的公共艺术,应该慎之又慎,不能以搞怪、恶俗等噱头作为卖点,否则只能拉低城市的格调与艺术水准。公共艺术的主题在于公共,重在与周围环境和人民的和谐,不能只根据少数人特立独行的艺术情趣,闭门造车。
在公共艺术方面,欧美国家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在他们那里,一座城雕的产生,一般都要经过听证会环节,通过论证、听证,获得民众的认可才能建起来。反观我国,一座城雕动辄几十万元,像乌鲁木齐的“飞天”城雕存在十几天就被拆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浪费。城雕既然是面向大众,是由人民纳税埋单,那么接受人民的审核不仅是对人民的尊重,更是人民的权利。
一个优秀的城雕必须能唤起大众的共鸣,不能沦为少数艺术家的孤芳自赏,而要经得起岁月的洗礼。城雕一定要有文化内涵,在愉悦人民身心的同时,耐得住“咀嚼”。如果仅仅带着功利主义色彩,一味求怪、求异、求雷人,那必然得不到广大民众的认同。建造真正具有艺术特质、贴近群众的城市雕塑,让城市雕塑具备城市之魂,体现城市之韵,这样的艺术才能谓之“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