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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中国教育重分数,而不重美育教育,现在太多的中国年轻人的国学基本算得上是文盲了。在美育教学上,一到初三艺术类课程就停了,有的学校音乐课是数学老师兼的,这样“书傻子式”的教育给整个中国社会留下许多后患。
中国美术学院院长:“三俗”并非大众文化的必然
抵制“三俗”现象,得警觉文艺创作的一味娱乐化,重视人文关怀,提倡心灵阅读;还应关注一些媒体的“稚化”现象。正是一些媒体的“稚化”现象,将观众绑架了。他们低估了观众的眼光,俗化了人民的心灵
日前,中央研讨文化体制改革,提出抵制“三俗”,十分重要。在我看来,“三俗”中,庸俗是要害,低俗是现象,媚俗是集中表现。因为,庸俗的后面是一个人、一个社会失去向上向好、自强自立自新的目标,进而跟着流俗走,甚至讨好、献媚于这种低端的价值取向。
抵制“三俗”现象,得警觉文艺创作的一味娱乐化,要重视人文关怀,提倡心灵阅读;要强调艺术创作服务大众,在反映生活和人民感情方面充分大众化的同时,强调文艺创作在精神上陶冶人心,在强调艺术语言浅显明白之时,也要强调思想的深刻性,担负好文化引导人们向上向好的使命。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三俗”现象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观众喜欢,仿佛“三俗”是大众文化的必然结果。这点,我们尤其要甄别清楚。
文化艺术有两个衡量标准。一个是历史的:一首诗一首歌,千古绝唱,一本书一张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时代高峰,这就是历史的评价;一个是人民的:人民喜欢,人民传颂,它成为人民的心灵表达,成为一个民族的心灵特征。
但人民不等于大众。人民是历史性的概念,大众是日常生活的概念。大众的文化往往带有一时一地的风俗气象,但不等于低俗、媚俗、庸俗。只有当流俗中的某些低端的东西,在市场机制中被夸大复制,才成为“三俗”。
要抵制“三俗”,还应关注一些媒体的“稚化”现象。有些媒体人太年轻,对许多事情缺少准确的判断。他们在心里构建了一个虚拟的大众群体:这个群体是不喜欢读书的,不喜欢讲大道理,是乐于嘻哈打闹的。上个月,我应邀参加一个电视台的吴冠中先生专题节目的录制。当我介绍吴先生的艺术和精神时,一位编导冲上台要主持人闭嘴,说边上的青年学生快睡着了。但边上的学生却齐声答复:我们没有睡着,我们愿意听。
正是一些媒体的“稚化”现象,将观众绑架了。他们低估了观众的眼光,俗化了人民的心灵。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在今天这个媒体社会与大众文化相纠结的时候,青年朋友尤当注意。
我一贯主张,文化工作者要做到八个字:行健、居敬、守律、常乐。我们文化工作者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珍惜大好时机,领认时代的使命,努力学习,自觉与“三俗”划清界限,在文化传承与普及中,与人民共同提高。
反低俗如何不被低俗化
所谓“三俗”,就是低俗、庸俗和媚俗。“反三俗”在时下已成了一个热词,但对“低俗”这一概念应如何定义,由谁界定,还众说纷纭。“运动式”管理的思路也曾在中国的文化领域很盛行,只是公众已经学会了对打着各种旗号和名义的运动进行反思和嘲讽,郭德纲一句“您一高雅,我就低俗地笑了”就让有关部门的权威在观众的笑声中轰然倒塌。
值得警醒的是,非理性的情绪对抗很难带来社会的实质性进步,媒体也不应对此推波助澜。谢丽尔·吉布斯在《新闻采写教程》一书中提出“公共新闻学”的观点,认为媒体不应只报道极端对立的双方观点,而是应着重于更为温和的中间意见,将目光放在“如何解决问题”上。
笔者认为,寻求社会道德的“最大公约数”,同样离不开民众的充分讨论和参与。应该看到,“俗”本是人性的一部分,俗并不等于低俗,没必要将其一棍子打死,因其并不危害社会。而对于公共领域的低俗现象,可通过作品分级制度限制其传播范围。
凤凰网曾作过一期关于“反低俗”的民意调查,有57.6%人主张采用法律规范的方法,支持政府管制和媒体自律的分别为16%和24.3%。在一些研讨会上,也有学者认为对待不同层面的低俗信息应当有不同的治理手段,不宜笼统一刀切。
其实,通过立法来谋求共识,行政部门依法而行,让民间成为反低俗的主力军,反低俗才能不被低俗化。
在抵制低俗文化的声音中,人们几乎都对准了一个自称什么“姐”的女孩子。然而,她的实话实说“我是社会大众捧出来的,是一个个网民顶帖顶出来的,所以这并不是我个人的低俗,而是社会”。犹如一颗炸弹,响在人们浅层思考的深处。
她说得不错。事实上没有媒体和公众这块土壤,“三俗”怎会从天而降?既然是反“三俗”,我想主体首先应该反省。
只要有土壤,一粒种子就是一片森林。所以,我认为,反低俗当先向内看,要把土壤中的“低俗”元素清除掉,才能把土壤这个大地母亲的怀抱,送还给中国文化的根。
综合《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