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在线QQ群:179860768    关于我们   加盟须知   我要投稿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河南

辽宁

吉林

江苏

四川

山东

内蒙古 

安徽

湖北

湖南

江西

浙江

福建

广东

海南

陕西

山西

云南

黑龙江 

贵州

广西

新疆 

西藏

青海

甘肃

宁夏

香港

台湾

澳门

 

首页

影视

美术

戏剧

文化生活

人物

人文

教育

国际交流

言论

地方文艺

商场

说图

 舞蹈

曲艺

 音乐

演出

城市旅游

展会

书法

文学

艺术家库

学术

文化产业

收藏

论坛

岭南美术出版社将赠画卖掉
发起人:cqq  回复数:0  浏览数:13611  最后更新:2013/5/30 22:16:47 by pettev

发表新帖  帖子排序:
2013/5/30 22:08:06
cqq





角  色:版主
发 帖 数:177
注册时间:2009/12/4
岭南美术出版社将赠画卖掉
    日前,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王璜生发微博称,他在2000年赠送给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贺画被拍卖了。此外,关良、杨之光等赠画也成了拍品。“实在太没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线了,广东岭南的文化底线在哪里?”王璜生感到不解和愤怒。
    把画家的赠画卖掉,难怪画家一肚子火。赠画与卖画,大雅与大俗,反差太大——画家出于情谊,给对方赠画,是大雅;对方却看中画作的价值,将其变现换钱,是大俗。雅事遇上俗人,形同林妹妹嫁给焦大,令人反胃。今次事件并非个案,看看各类拍卖会,赠品上拍的情形还真不少。
    仅从法律层面论,书画人赠与作品后,便丧失其所有权,受赠人有权处分该画作。除非当时赠与人先附设条件,明确表示不得出售、转赠等。也就是说,出版社卖掉画家赠画不存在法理困境,官司没得打。不过,法律之外,还有情义、操守、道德。将画家给自己的赠画卖掉,即使合法,也不可为,为之则显得没情、没义、没节操。如此不重情谊的单位,怎能获得艺术家们的信任与尊重?下次搞雅集、庆典,还会有画家来捧场、赠画吗?
    岭南美术出版社顶着压力,将“家底”翻出来卖掉,似乎也很“无奈”,据说是出版社一些退休干部要求提高待遇,卖赠画是为了解决老干部待遇。穷则思变,无可厚非,“变”也要有个度,守住底线才行。穷就可以将别人对你的信任、情谊卖掉吗?将赠画卖掉,能解决多少问题?今天可以卖赠画,明天又要卖什么?用这种方法解决老干部待遇,乃下下之策,得不偿失。
    退一步说,实在无计可施,必须要卖赠画以解燃眉之急,至少也应该在事前与画家本人沟通,征得对方的理解与同意,光明正大地卖,而不是偷偷摸摸地进行。
艺术人生

          进入论坛请遵守国家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文艺在线以及交流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回复中的任意内容。

              4.违反本网其他相关规定的,本网有权删除评论,严重者封闭帐号甚至封闭IP地址。

              5.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