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谁来在艺术品拍卖中鉴定“赝品专家”? | |
发起人:MUAVK 回复数:0 浏览数:17603 最后更新:2013/2/1 16:05:17 by pettev |
发表新帖 | 帖子排序: |
MUAVK 发表于 2013/2/1 16:01:45
|
谁来在艺术品拍卖中鉴定“赝品专家”? 近日,在山东济南举行的“翰德轩迎春拍卖书画会”上,一幅号称张大千的巨幅泼彩山水以2.5亿元天价成交,超过以1.008亿元成交的张大千另一巨作《爱痕湖》价格,创中国书画作品成交价格新高。消息一出,业界哗然。人们认为这幅所谓的张大千《泼彩山水》艺术水准非常低劣,人为造假一望而知。但该公司董事长在回应业界质疑的时候却说什么“各方面声音都有,这点很正常。好东西经得起评判”,并声称这幅作品“经过多位专家鉴定,百分之百保真”,对于作品的真实成交性也“毋庸置疑”,但他没有列举出所谓“专家”的真名实姓,更没有告诉大家到底是哪家公司或个人购买了这幅充满争议的作品,因此毫无说服力。人们怀疑翰德轩艺术品拍卖公司的这次拍卖是“自己做的成交价”,是“出老千”,自己做局自己表演,虽然博取了很多人的关注,却也落下了造假卖假的名声。
按照目前国际通行的惯例,艺术品拍卖公司不需要为其所拍卖的东西担负真假鉴定的责任。按照《拍卖法》第61条的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997年《拍卖法》开始施行时,中国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这条法规制定的初衷是为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不料现在却成了拍卖公司的赝品免责金牌,在发生真假争议的时候,拍卖公司可以方便地将责任推到“鉴定家”或“专家”头上,自己不负任何责任。在拍卖会上买到了赝品,购买者只能自己吞下苦果,因此买家与拍卖公司之间的矛盾冲突经常爆发,有钱有势的买家通过关系拘押拍卖公司负责人以追索钱财的事时有发生,买卖双方几乎都在黑吃黑。而当下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的混乱有目共睹。以书画鉴定为例,自从徐邦达、谢稚柳、启功、刘九庵、傅熹年、杨仁恺等老一代专家相继去世之后,书画鉴定就进入了“战国时代”,虽然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有许多业界公认的专家,但其权威性远不及老一代专家,加上少数拥有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头衔并在国家级文物部门工作的“专家”唯利是图,不顾道义,信口雌黄,随意开具“鉴定证书”,将赝品“鉴定”为真迹,将垃圾“鉴定”成宝贝,更严重损害了文物艺术品鉴定专家队伍的形象。书画鉴定之外,青铜器、玉器、瓷器等文物艺术品的鉴定也同样混乱,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前些年发生的不法商人谢根荣出高价请数位国内著名专家,将伪造的“汉代”金缕玉衣和银缕玉衣鉴定为真品,并给出24亿元市场价格,用以诈骗的案件就是类似案件中最为典型的一例。专业从事文物艺术品研究鉴定的少数专家如此不检点,使得为数众多的普通文物艺术品收藏爱好者对专家队伍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与依赖,加重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的混乱。许多拥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实际上“有眼无珠”,不辨真假,是专家中的“赝品”,却因金牌的工作单位而受到人们的尊重,不经意中制造出更多的失误,成为广泛流传的笑料。 国家相关法律的漏洞是造成文物艺术品鉴定混乱的重要原因。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出台对文物艺术品鉴定者进行法律约束的任何法律条文,因此这些“鉴定家”在以“专家”身份出场鉴定并收受好处费的时候心安理得,甚至以“学术自由”进行搪塞。但我们知道,学术又不仅仅是专家们的事,专家结论的影响力往往会超出学术圈,有的甚至牵连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在谢根荣诈骗案中,当银行行长凭经验发现谢根荣在骗贷后,谢根荣出示了“专家”们的评估报告,正是那几位顶级“专家”的集体签名打动了行长,4亿多元资金继续流向谢根荣的腰包。谢根荣诈骗了国家资金受到了法律追究,成千上万个人受害者却几乎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由于艺术品消费具有投资的功能,相关管理部门并不将其看作普通商品消费,因此撒手不管,个人收藏爱好者吃了亏只能自认倒霉。中国的文物艺术品收藏爱好者数量是如此庞大,类似的诈骗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在受害者中不仅有数目庞大的个人收藏爱好者,更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家因为爱好文物艺术品收藏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企业受骗的案件之中,从来都不乏伪鉴定家和艺术骗子的身影。付出惨重代价之后,大多数企业家选择了沉默甚至退出,只有部分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家继续坚持;面对相关法律的缺失,他们找不到追索损失的办法。广大经济实力一般的收藏爱好者在受骗之后也有很多人选择了退出,也有很多人选择努力学习鉴定知识,吃一堑长一智,力求少受骗,少损失。人人皆知中国的古玩市场是95%的“行家”拿着95%的钱去买95%的假货,却依然抑制不了收藏爱好者的冲动;人人皆知买“古董”要谨慎,不要听卖家的忽悠,但极少人能够做到这一点。骗子们的伎俩也在与时俱进,受害者天天都上当,当当不一样。 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乃至实际的纵容导致了更多悲剧的发生。到国内任何一个城市的古玩书画市场,都可以看到触目皆是的假货赝品,所有的历代名家书画、官窑瓷器,一切可以卖高价的古董珍玩都是造假者的仿冒对象,画画、题款、刻印、做旧、销售一条龙,产业链条完整,水平之高,分工之细令人咋舌。而古玩市场的经营者是如此的从容,巧言令色,耐心等受骗者上钩,而从未见到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清理打击。相反,公然的造假售假在许多管理者的眼中成为“产业”标志乃至政绩,古玩市场也成了造假者的天堂。在这里,几乎所有挂着艺术品经营招牌的公司都可以设立鉴定专家的席位,出具“鉴定证书”,只要交钱,“鉴定专家”可以随意将低劣的现代仿品鉴定成真品,并标出天价。这样的鉴定结果当然只能欺骗一般的收藏爱好者,并使他们在上当之后产生虚妄的幻想,而我们从未听说过这样的“鉴定家”受到法律制裁。由于文物艺术品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一个人要成为真正的鉴定家,需要付出几十年的研究努力,有丰厚的学术素养、开阔的眼界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好的文物艺术品鉴定专家只能是凤毛麟角,万里挑一。但当下的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界却滑稽异常,在举国热爱收藏的热潮中,相关管理部门居然从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并组织批准了各种各样收取巨额费用的鉴定培训班。于是,无数拥有鉴定师资格的“鉴定家”漫天飞舞,遍布各地。由于没有严格的衡量标准,在利益的诱惑下,更有无数在文物部门工作而稍有文物艺术品常识的人纷纷冲到前台,以自己的工作单位为金字招牌,干起自己根本担负不了的鉴定工作以捞取钱财。标准一旦失去,得到的只能是更大的混乱;繁荣的表象背后,实际是一地鸡毛。 据新华社报告显示,中国已在去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艺术和古董市场。如此庞大的市场,必然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员从事于此,也必然泥沙俱下。在当前的社会氛围中,指望造假者与假鉴定家们良心发现、洗心革面是不现实的。无论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还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相关管理部门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拍卖法》第61条早已应该修订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工商管理部门对制售假货赝品的公司应当予以取缔;对公然以假货欺诈者,更应予以严惩。对文物艺术品鉴定师的培训,应设立更为严格的标准以避免滥竽充数;切实加强国家级文物鉴定部门的权威性,对随意违规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专家,应取消其专业从业资格;对文物艺术品经营公司为牟利而设立的“鉴定”组织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还应加强文物艺术品鉴定知识的普及,对各地电视台涉及文物艺术品鉴定的节目严格把关,减少他们对文物艺术品真伪及市场价格的随意忽悠。相反,如果听之任之,无所作为,目前的乱象将永无止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