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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新唐山”全国摄影展览征稿
发布时间:2009/3/10  阅读次数:25346  字体大小: 【】 【】【
   为纪念共和国60周年华诞,全面展示新唐山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现唐山人民在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幸福之都等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绩以及呈现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新唐山知名度、美誉度和对外影响力,我市将于近期在京举办“魅力新唐山”摄影展览。现在向全国征集作品,欢迎广大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选送作品。

  一、大展主题:

       1.以艺术的形式展示新唐山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真实地反映化腐朽为神奇的生态大南湖,彰显唐山人民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幸福之都的风采。

  2.用美的画面和瞬间展示快速崛起的以曹妃甸为龙头的唐山湾。

  3.用丰富的摄影语言展现唐山北部山区秀美河山、南部沿海旖旎风光以及新农村小康生活的繁荣景象。

  4.用真实的画面聚焦唐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感恩、博爱、开放、超越”的新唐山人文精神。

  二、作品要求: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凡符合以上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选送。

  2.投稿作品体裁和风格不限,数量不限,在其他摄影展或比赛中获奖与否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谢绝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的照片。

  3.所有作品均须报送电子文件,并制作成7英寸(长边尺寸)照片,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

  4.报送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须是使用大数据文件拍摄。投稿时须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

  5.请将作品标题、简要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附在照片的背面和电子文件之中。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6.本次活动不收费,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 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

    三、作品评选:1.大展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2.本次活动将评选出150余幅作品进京展出。入选作品均有稿酬,并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国家、省、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作品使用:本次摄影展主办方可将入选作品用于展览、结集出版,并在与展览有关的出版物、媒体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作品者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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