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青海

广西

上海 

河南

宁夏

天津 

陕西

辽宁

重庆 

吉林

山西

江苏 

湖北

贵州

四川 

湖南

新疆

浙江 

福建

广东 

云南

西藏

山东 

甘肃

台湾

安徽 

江西

投稿 

河北

澳门

联系我  

黑龙江  

内蒙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作品征稿: > 详细内容
2010年丽水油画精品展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4  阅读次数:27580  字体大小: 【】 【】【
     两年一届的油画展,是对丽水油画群体近期创作水平的一次整体检阅。为组织好2010年丽水油画精品展,提前做好展览前的创作准备工作,现将展览有关要求预备通知如下:

一、展览背景及理念:          

在当下,丽水油画面临着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价值观的激烈碰撞,它直接影响到每个艺术家的创作实践和艺术追求。我们认为:“画我家乡,走向自然,雅俗共赏”依然是丽水油画创作的整体现状,根本是要加强学术交流,要自信,要理性地找到自己的群体意识、状态,要在画面上突出一种精神,一种气质,一种丽水人的劲头。

本次展览强调“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倡导画家多创作品、创好作品,既鼓励画家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进行自由探索,又强调群体意识、群体状态,强调作品的深度和成熟度,避免肤浅和平庸,杜绝“滥竽充数”,关键要画出丽水山山水水背后的一种文化感,力争把本次油画展办成丽水油画的一次“精品”展。

二、活动名称:2010丽水油画精品展

三、展览时间:2010年10月1日—10月10日(暂定)

四、展览地点:在丽水摄影博物馆(暂定)

五、主办单位:中共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丽水市油画家协会

六、参加对象: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会员、丽水市油画家协会会员及丽水美术爱好者

七、参展作品要求:

1.必须是2009年8月以后新创作的作品

2.每位作者必须选送4幅以上作品,少于4幅一律不予参展。作品尺寸长与宽最短不少于60cm、最长不超过150cm(不含外框)。

八、作品组织:

1.由丽水市美术家协会常委理事(油画)组成展览组织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组织发动,通过相互交流,及时了解作者创作进展情况。2010年6月至7月,组委会集中时间对每位作者创作情况进行一次了解,以便提高作品质量。

2.送展作品的集中时间与地点:暂定于2010年8月28日,由各县(市)美协统一收集作品,并送丽水巴比松展览馆(丽水学院内)

九、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方式另定,从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15位左右画家的作品参加展览。

十、画册、证书及宣传

1.本次展览不评奖,凡入选作品组委会将颁发相关证书。

2.画册是体现展览成果的重要部分,也是保存此项活动的重要文献。本次将对入选作品编印成画册,画册与展览同期出版。

十一、研讨会

展览开幕当日组织参展画家举行一次研讨会。(主题待定)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油画家协会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文章分享:

 尊重网友!请你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规定     友情链接

        

本版权归文艺在线网站所有,其图文资料严禁商业下载,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艺在线  copyright 2006-2080   信息部ICP备案号:京ICP备09082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