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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改制开局良好 全国五百多家院团加快改制
发布时间:2011/5/1  阅读次数:9412  字体大小: 【】 【】【

     近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合肥举行,按照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力破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为“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截至目前,全国584家国有文艺院团已经完成或正在转企改制,为增强转制院团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的能力,各地切实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陕西专门安排2500万元用于支持陕西演艺集团的发展;天津在全国率先实施“一团一场一所”政策;辽宁营口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市财政连续五年按原经费额度全额拨付,并设立文化企业发展基金,为其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会上,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表彰了84个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长、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中央宣传文化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提速。2009年以来,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数量呈逐年加速增长态势。目前,全国文化系统承担改革任务的2086家国有文艺院团中,有584家已经完成或正在转企改制。安徽、河北、宁夏等省(区)已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  

  “改革政策越来越给力。”蔡武说,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安徽、云南、陕西等省出台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为解决转制院团的人员身份转换、社会保障衔接、转制成本支付、演出设施改善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李长春在批示中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文化建设创新发展的五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为“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云山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好“三加快一加强”文化改革发展总体布局,以新的理念认识文化的地位作用,以新的思路谋划文化改革发展,更加自觉地承担起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责任。要落实已有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扩大和提升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文化领域各个方面改革,着力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今明两年基本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基本完成一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任务,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要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建设管理与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统筹布局结构与规模速度、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拓展我国文化的发展空间,努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握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坚守社会责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创作生产,形成有利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激励机制,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引领时代进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刘延东在讲话中指出,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改革发展任务,关键在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好未来五年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努力提高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确保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努力形成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导向。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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