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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绝大多数企业艺术品拍卖存在知假拍假、虚假宣传、无证或超项经营等问题。日前,国家文物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会议强调要认真研究治理文物拍卖企业“知假拍假”问题。
会议认为,文物部门要认真反思以往拍卖标的审核“管真不管假”的不正确认识和做法,要进一步认识拍卖标的审核工作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拍卖标的审核工作从制度上完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各项规范。同时,应对拍卖企业宣传及拍卖图录印刷加强管理,制定相关规范标准。
会议上,与会代表对当前文物拍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文物拍卖标的备案复核程序、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范围和重点、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思路和措施。在加强文物拍卖管理队伍建设和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培养方面提出,要扩大培训考核的范围,增加考核科目;不断完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稳步扩大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聘用试点范围。
知假拍假导致该声明没有效力。有的企业伪造委托拍卖合同书、虚构委托人,拍卖企业自己购进的字画;有的馆藏单位、画院画廊、古玩经营单位擅自参与拍卖活动;个别拍卖会“拍托”泛滥,诱导竞买人举牌报价。
在艺术品拍卖市场,还有一种十分值得注意的“假拍”,就是一些买家竞拍成功后存心不付款。比如,北京某大型拍卖公司曾经拍卖傅抱石的《丽人行》,结果被一个买主以1100万元的天价竞得,创下中国近现代书画作品在当时艺术品市场上成交价格的纪录,在海内外引起极大轰动,被人称为“中国现代艺术品终于同国际艺术品并肩站在了同一价格水平上”。而实际上,这件所谓创天价的书画拍品的买家既没有付款,也没有提货,根本就是“假拍”。在上海的一次大型艺术品拍卖会上,一件陆俨少的国画以高得离谱的200多万元的价格成交。由于举牌的某买家信誉不好,拍卖公司原打算拒绝他入场竞拍。但这位买家信誓旦旦做了保证,最后陆俨少的作品由其拍得。可他得手后故技重演,迟迟不付拍品的款项。
为什么这些买家参加了竞拍,拍品成交后又拒不付款?谢春彦道出了其中的奥妙:他们并不是诚心来参加艺术品拍卖的,竞拍只是为了将目标拍品的价格不断抬高——他们手中藏有一批同类艺术品,如果拍品价格抬上去了,他的东西的身价就水涨船高,可以私底下出货赚大钱。而他们所付的代价,只是区区数万元定金。这些事后不付款的竞拍者,往往在拍卖会上将拍品的价格顶得十分离谱,远远超出拍品真实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