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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位于海淀区风景秀丽的紫竹院公园北侧, 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学制式专业舞蹈院校,是目前中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是当今世界知名的舞蹈院校。学院始建于1954年,文化部于1978年正式批准成立北京舞蹈学院。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北京舞蹈学院由直属文化部转为“中央和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同年被北京市评为“文明校园”,同时获文化部、人事部颁发的“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4人,其中高级职称75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总数1804人,其中本科生 1175 人,研究生 138 人,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 491 人。另外,附中还有学生近千人。
北京舞蹈学院院现设有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有九系(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编导系、舞蹈学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艺术传播系、艺术设计系)、两部(公共基础部、音乐部)十一个教学单位,共十八个专业方向。还有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教育管理中心、青年舞团和被列为国家级重点中专的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学院拥有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36个研究方向,拥有艺术硕士(MFA)的培养资格。
作为中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北京舞蹈学院一直以来倍受党和国家的重视,学院先后得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陈毅等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进入新世纪以来,李岚清、贾庆林、李长春、刘淇、陈至立、布赫、铁木尔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和关心学院。特别是2004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学院50周年校庆前夕,亲自看望了学院第一任校长戴爱莲先生及部分教师代表,并作了热情洋溢的批示:“我非常关心被称为舞蹈家摇篮的北京舞蹈学院,衷心祝愿北京舞蹈学院永远年轻,艺术家的艺术生命之树常青。” 建校50多年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努力弘扬“爱国、爱校、爱舞蹈”,“传承创新、追求卓越”的传统精神,秉承“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断探索独具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办学之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为弘扬和传播舞蹈文化,为我国舞蹈事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一流人才,为振兴与发展舞蹈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以卓越的办学成绩不断引领着中国舞蹈教育的发展。面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北京舞蹈学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努力构建和谐舞院,实现学院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舞蹈高等学府,为振兴祖国舞蹈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