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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画家陈忠志是西安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作《黄河儿女》编入全国通用小学语文课本,陈忠志先生2008年因突发心肌梗塞,在西安美术学院的家中逝世后两年,他的遗产纠纷案一直备受业界关注,今年3月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
近日,一则题为《著名画家陈忠志总价值近亿元的代表作品被隐匿转移》的帖子在西祠、百度等知名论坛流传,帖子称“著名画家陈忠志2008年去世后,其代表作品《打草鞋》(曾获国际金奖),《十面埋伏》、《功勋与流逝》、《我愿化作和平鸽》等近百幅作品被曾经的保姆后来的妻子孙杰隐匿转移”。
2008年7月9日,陈忠志在家中突然去世后,留下作品800余幅,房产、存款、文物,他人所赠贵重字画27幅。另有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和存款若干。陈忠志生前结过三次婚,共有子女四人。其中与第一任妻子生长女陈晓鸥、次女陈晓艳(现居美国);与第二任妻子生三子陈李泽成;与第三任妻子孙杰生四女陈春雨。
陈忠志去世后不久,几方就围绕着陈忠志遗产问题多次进行协商,但由于对财产数量及分配方法等分歧较大而一直未得到解决。
2008年8月11日,陈晓鸥、陈李泽成、陈晓艳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分割陈忠志的遗产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雁塔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忠志病逝后,并未留有遗嘱,所以对财产应当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现任妻子孙杰、长女陈晓鸥、次女陈晓艳、三子陈李泽成、四女陈春雨都是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院判定,陈忠志位于含光路的房屋,因孙杰与陈春雨一直在内居住,画室亦在美术学院内,且该房及画室是美术学院分给陈忠志的福利房屋,故酌情分给孙杰和陈春雨继续共同居住。而青松路另一套面积较大的房屋由陈晓鸥、陈李泽成、陈晓艳共同继承为宜。现金及存款36万余元,孙杰分得一半,其余一半由5个继承人共同继承;陈忠志作品731幅,其中2000年以后的作品共127幅,因无法实际按各幅画的价值等额分割,便按照公证书登记的顺序重新进行编号,所以双号作品分给孙杰,所有单号作品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黄河儿女》拍卖款350万元,因该画是陈忠志1977年所作,属陈忠志婚前个人财产,故该款项也应作为遗产分割。
一审判决后,陈李泽成、孙杰、陈春雨均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依法判定,青松路的房产由陈李泽成继承,陈晓鸥、陈晓艳的份额由陈李泽成按双方确定的金额补偿;一审查明由孙杰提取但未分配的51万元,一辆高尔夫轿车、他人借陈忠志的一幅石鲁作品等由孙杰和陈春雨继承;陈忠志的作品则按照编号,并以2000 年为界,重新按号及继承顺序择幅继承。对于《黄河儿女》拍卖款仍支持原判。昨日,孙杰及陈李泽成的代理人均认为二审判决不公,并分别联系媒体,表示他们已先后向省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双方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申请再审的意见。在双方争执的几点中,最重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陈忠志的51幅代表作上。陈李泽成的代理律师羿克提出,孙杰故意隐匿、侵占了部分遗产,其中包括《打草鞋》、《功勋与流逝》、《十面埋伏》、《我愿化作和平鸽》等在内的51幅陈忠志的代表作。对此,孙杰解释说,51幅作品中的几幅现在还保存在银行,其余的作品,她从认识陈忠志以来就没见过。对于孙杰的反驳,陈李泽成的代理律师羿克提出,在2006年 7月,陈忠志的这批代表作还曾经在北京展览过,孙杰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这些事,所以这些作品2006年还在孙杰手里。
据业内人士估算,这批画作的目前市场价高达几千万。而这些作品,也正是上文帖子中所称的“价值过亿”的顶级作品。
双方争执的另一个焦点则在曾经轰动一时的拍卖《黄河儿女》所得款项上。在一审、二审中,法院均认为拍卖《黄河儿女》所得的350万元,因陈忠志共同居住人孙杰拒不提供该财产下落,故依法认定孙杰掌握该财产。又因该画是1977年所作,属陈忠志婚前个人财产,故该款项也应作为遗产分割。陈李泽成的代理律师羿克表示,当时《黄河儿女》的拍卖成交价是418万元,而非一、二审认定的350万元。另外,对于孙杰提出的该款项已经用完一说认为不应采信。
孙杰向记者举证了《黄河儿女》拍卖方提供的行规说明及代扣税收税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显示陈忠志缴纳了十万余元的个人所得税。行规说明上则列明“ 《黄河儿女》拍卖价为380万元,扣除委卖方佣金、保险费、税款等费用后,陈忠志拍卖所得为327万余元。另外,孙杰还表示,自己并没有掌管这笔钱。另外,陈李泽成的代理律师羿克还提出在陈忠志、孙杰名下有20多个银行账户没有追查。
据悉,省高院已经收到申请,并将于7月9日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再审。届时孙杰、陈李泽成的代理律师均将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