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青海

广西

上海 

河南

宁夏

天津 

陕西

辽宁

重庆 

吉林

山西

江苏 

湖北

贵州

四川 

湖南

新疆

浙江 

福建

广东 

云南

西藏

山东 

甘肃

台湾

安徽 

江西

投稿 

河北

澳门

联系我  

黑龙江  

内蒙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资讯 > 详细内容
全国“假唱第一案”宣判 歌手被罚5万
发布时间:2010/4/6  阅读次数:14396  字体大小: 【】 【】【

 明星假唱事件还是屡见不鲜,全国“假唱第一案”宣判无疑给一些明星敲响了警钟,2名假唱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被罚款2.5万元。“假唱第一案”宣判后,网友反应不一,有人说罚的太少了,杀鸡给猴看这分量也太轻了,有人对此嗤之以鼻表示娱乐圈假唱的太多了,罚一两个根本也没什么作用。做到彻底封杀假唱,简直是天方夜谭!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起草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第五十三条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处罚规定。
  “黄圣依个人演唱会”殷有璨、方梓媛“假唱门”事件,引发了多方关注。假唱事件对社会无疑都造成了恶略的影响,因此文化部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要求商演一定要真唱。真唱其实只是作为演唱者的基本素质,而对“假唱第一案”宣判的处罚也让我们看到了四川文化市场监管的手段。  

    2010年4月6日,中国内地首例被执法部门查处的假唱案件近日尘埃落定,被相关部门查处并认定商业演出过程中假唱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已分别向四川省双流县文体局缴纳2.5万元罚款(报道称罚款总额为5万元,两次缴清)。2010年4月4日,央视的《今日说法》栏目中,详细披露了该案的查处过程。  
  
 为何要查处假唱?因为假唱行为不是一件小事。假唱,不仅为歌手提供了滥竽充数的投机舞台,更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一张演唱会门票,动辄几百上千元。观众愿意掏腰包,图的就是能近距离听听歌手的歌声。可一旦遭遇假唱,不就等于花钱买到了假货?韩国歌手张娜拉在上海宣传自己新歌时,因假唱导致很多歌迷罢买专辑的事实,证明观众对于歌手是真唱还是假唱非常计较。假唱,不仅欺骗了观众的信任和感情,也是歌手信用缺失、不讲艺德的表现。  

  信用是一个人在社会立足的基础,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基础。歌手不能“假唱”,就像医生不能见死不救、学生不能抄袭考卷一样,是最起码的个人信用。  

  假唱已成为腐蚀歌坛、败坏乐风的“文化病毒”。处罚只是打击的一种手段,信用的维护始终要靠行业自律,否则危机难以解除。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文章分享:

 尊重网友!请你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规定     友情链接

        

本版权归文艺在线网站所有,其图文资料严禁商业下载,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艺在线  copyright 2006-2080   信息部ICP备案号:京ICP备09082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