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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上海青年美术大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09/2/14  阅读次数:26775  字体大小: 【】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蓬勃活跃的发展期,从政治经济领域到文化艺术领域都呈现出日益开放的姿态。开放意味着自由与多样,丰富的社会图像与文化面貌,全新的生存经验和精神体验,激发起青年艺术家的创作与思考。青年艺术家作为艺术界的新生代,以属于他们时代的价值观、审美趣味及日常经验来表达自己的艺术。

开放是一种景象,也是一种态度。表达是一种意愿,也是一种行动。面对开放的社会空间,青年艺术家应该以开放的姿态,勇敢地、率真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主办单位

刘海粟美术馆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明园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明圆文化艺术中心

青年报

  

展览时间    2009年10月20日——11月20日

展出地点      上海图书馆  (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号      200031)

                      明圆文化艺术中心(上海市复兴中路1199号  200031)

  

组织机构

1、    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陈燮君、朱咏雷、施大畏、潘敏

主        任:刘文国、李跃旗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慕兰、车鹏飞、卢辅圣、朱国荣、李向阳、李    磊、汪    浩、

张培成、张桂铭、周长江、俞晓夫、凌菲菲、徐芒耀、

谭    曙

秘  书  长:张    坚

副秘书长:肖    谷、凌菲菲、唐华峰、陈    琪

办公室主任:王    欣、侯    萍  

办公室副主任:蔡夷琳、钟建逸

展        务:杨忠明、殷    婕

宣        传:徐怀玉、周    旺

2、艺术委员会:

      主      任:施大畏

      副主任:沈    虎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凯、田黎明、冯    斌、刘进安、刘文洁、向    京、张    见、张    晴、

张正民、张正刚、肖    谷、忻东旺、陈妍音、陈    琪、何    曦、

周京新、郭润文、袁    武、殷    雄、

      学术秘书:季晓蕙、沈婷婷

  

作品征集

作者范围: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均可参加。

近期创作的、未参加过市级以上美术展览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雕塑等适合在展览场地展出的艺术作品。

平面作品每件(单幅、多联、组画等总面积)连框不大于200cm×200cm;雕塑作品每件(单件、组合等总体积)不大于长150cm×宽150cm×高200cm。

平面作品均自行装裱或配框,雕塑作品不收石膏、玻璃等易碎材料制作的作品。

参评方式

每位作者送选作品不得超过两件,每件参评作品需缴纳50元报名费。初评以照片(8寸)方式评选。初评入选者,组委会将另行书面通知送件时间、地点、方式,进入复评。初评入选者名单,请登陆www.lhs-arts.org查询。

各省市作品送选方式

2009年7月19日前(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将作品照片及报名费汇单复印件一同寄至上海市虹桥路1660号上海青年美术大展组委会收,邮政编码200336。信封正面显著位置请标明汇款单编号,汇款单附言注明“上海青年美术大展报名费”。作品照片恕不退还。

上海地区作品送选方式

2009年7月19日上午9:00——下午3:30将作品照片直接送至上海市虹桥路1660号  上海青年美术大展报名处,当场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报名费。

  

◆          报名表格

(下载地址www.lhs-arts.org或将此征稿通知剪下)填写完整粘贴在照片背面左下角(正楷或打印填写,地址请填写日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请填写家庭电话及手机号码)。

注:照片尺寸不符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将取消报名资格。

  

评选和奖励

在广泛征集作品的基础上,由艺术委员会经作品照片初评、作品原件复评两次评选,评出入选作品300件左右,再从其中评选出大奖1件,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优秀奖15件;沈柔坚艺术奖10件、明圆艺术教育奖20件(限在校全日制学生)。作品入选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上海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入选者可获赠一册并颁发入选证书、获奖证书。有关大展各类信息及作品将在各大主流媒体报道、介绍。届时将举办盛大的颁奖晚会。

奖    金:  

大奖20000元,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奖3000元;沈柔坚艺术奖2000元、明圆艺术教育奖2000元。(以上奖金额均为税前)

大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作品将由明圆文化艺术中心收藏并发收藏证书。除奖金外,视作品情况将向大奖作者再支付不超过3万元、向一等奖作者再支付不超过2万元、向二等奖作者再支付不超过1万元的收藏费用。

  

大展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出版、宣传权利。

凡应征者均视作认可上述条款。

  

上海青年美术大展组织委员会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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