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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之争”
“老国音”诞生之时,袁世凯正为宋教仁案焦头烂额,顾不得推广国音。不久后,二次革命爆发,再往后,又是袁世凯复辟帝制,更没人去理会国音推广的事情了。直到1918年,教育部才正式公布了“国音”字母,1919年出版了吴稚晖编写的《国音字典》,1920年国音字母发声唱片灌注成功。至此,“老国音”才正式在全国推广。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之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
国音是主要以江浙派为主,虽然概括为“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但是也有人后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实际上是以江浙吴语为基础音的国语。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但是也有人表示,支持京音的一派也有把自己方言的语音加入京音的。两派争吵非常厉害。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在推行国语的热潮中,经常发生京音教员和国音教员互相争吵的事。他们的国语听起来很不一样,很多字的读音也不统一,教的人觉得难教,学的人觉得难学。就连灌制国语唱片的语言学家赵元任也不无感叹地说:“在十三年的时间里,这种给四亿、五亿或者六亿人定出的国语,竟只有我一个人在说。”
辛亥革命之后,为了发展中国的经济、文化,在中国也开始推广国语。
“国语”这个词在民国时期得到当时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一个正式称呼。
由于“老国音”基本上是以北京话为标准音,因此,语言学家们主张用京音代替“老国音”。
1920年11 月,黎锦熙约同吴稚晖、陆衣言、范祥善等,与张士一、顾实、周铭三、陆殿扬等大会于南京,讨论国音问题。由于京音派坚持根本改造的主张,结果是不欢而散。
“老国音”的推广恰逢五四运动,此时全国舆论都倾向于全面西化,一大批留学欧美的青年学生也参与到了汉语改革的讨论中来。
随着文学革命的爆发,留学生中“废除汉字”的言论也随之兴起。1918年钱玄同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号召“废孔学不可不废汉文”,提出以国语罗马字代替汉字的主张。随后,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陈独秀、胡适也著文支持钱玄同。紧随其后,一大批留过洋的知识分子,诸如蔡元培、黎锦熙、赵元任、林语堂、周辨明、许锡五等人,纷纷发表汉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罗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浪潮。
所谓国语罗马字,就是用26个拉丁字母表示汉语的声、韵、调。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国音”的比较复杂的语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碍。因此,主张国语罗马字的学者,要求简化语音,以比较简单的北京音为标准,修改国音,去掉“老国音”的尖音和入声等语音成分。
在国语罗马字运动的推动下,“京国之争”很快呈现一边倒的趋势。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讨论《国音字典》的增修问题时,吴稚晖放弃了维护“老国音”的主张,代表国语统一筹备会“决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凡字音概以北京普通读法为标准”。1932年,教育部公布《国音常用字汇》正式确定“新国音”为标准读音。
“新国音”确立后,南京国民党政府借助学校教育和电影、广播等手段,大力推行国语统一运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然而,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沦陷区的国语统一工作陷入停顿。抗战结束后,紧接着又是三年国内战争。因而,直到国民党败退台湾,政府在全国统一国语的目标仍远未实现。
“普通话”诞生
近代的“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那么,现代“普通话”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呢?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在大会主题报告中说:“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
经过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就普通话的方言基础产生了激烈争论,最后,大会决定采用投票办法,从覆盖汉语区的15种主要方言中,选出一个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
当时的投票结果是:北京官话(以北京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52票位居榜首;西南官话(以西南官话为基础方言,以成都语音为标准音)获51票,以一票之差名落孙山;第三名是吴语(以吴语为基础方言,以苏州或上海语音为标准音),获46票;粤语(以粤语为基础方言,以广州语音为标准音)获25票,名列第四。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
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