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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丽水油画精品展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4  阅读次数:27581  字体大小: 【】 【】【
     两年一届的油画展,是对丽水油画群体近期创作水平的一次整体检阅。为组织好2010年丽水油画精品展,提前做好展览前的创作准备工作,现将展览有关要求预备通知如下:

一、展览背景及理念:          

在当下,丽水油画面临着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价值观的激烈碰撞,它直接影响到每个艺术家的创作实践和艺术追求。我们认为:“画我家乡,走向自然,雅俗共赏”依然是丽水油画创作的整体现状,根本是要加强学术交流,要自信,要理性地找到自己的群体意识、状态,要在画面上突出一种精神,一种气质,一种丽水人的劲头。

本次展览强调“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倡导画家多创作品、创好作品,既鼓励画家遵循艺术规律,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原则进行自由探索,又强调群体意识、群体状态,强调作品的深度和成熟度,避免肤浅和平庸,杜绝“滥竽充数”,关键要画出丽水山山水水背后的一种文化感,力争把本次油画展办成丽水油画的一次“精品”展。

二、活动名称:2010丽水油画精品展

三、展览时间:2010年10月1日—10月10日(暂定)

四、展览地点:在丽水摄影博物馆(暂定)

五、主办单位:中共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丽水市油画家协会

六、参加对象: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会员、丽水市油画家协会会员及丽水美术爱好者

七、参展作品要求:

1.必须是2009年8月以后新创作的作品

2.每位作者必须选送4幅以上作品,少于4幅一律不予参展。作品尺寸长与宽最短不少于60cm、最长不超过150cm(不含外框)。

八、作品组织:

1.由丽水市美术家协会常委理事(油画)组成展览组织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组织发动,通过相互交流,及时了解作者创作进展情况。2010年6月至7月,组委会集中时间对每位作者创作情况进行一次了解,以便提高作品质量。

2.送展作品的集中时间与地点:暂定于2010年8月28日,由各县(市)美协统一收集作品,并送丽水巴比松展览馆(丽水学院内)

九、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方式另定,从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15位左右画家的作品参加展览。

十、画册、证书及宣传

1.本次展览不评奖,凡入选作品组委会将颁发相关证书。

2.画册是体现展览成果的重要部分,也是保存此项活动的重要文献。本次将对入选作品编印成画册,画册与展览同期出版。

十一、研讨会

展览开幕当日组织参展画家举行一次研讨会。(主题待定)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油画家协会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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