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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09/11/13  阅读次数:29380  字体大小: 【】 【】【

       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成立大会前夕,文化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答问全文如下。  

加速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

——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成立大会前夕,记者专访了文化部负责人。



转企改制缘何“大提速”

  记者:从2003年到2008年,文化部只组建了一家集团公司,即由中国对外演出中心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两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而今年一次性就推动四家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了三家集团公司。改革步伐大幅度加快的原因是什么?

  文化部负责人: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文化系统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新的文化发展理念,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文化发展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为推动转企改制工作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

  其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改革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确定的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自组建以来,走出了一条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了从文化中介商到文化集成商的转变。2008年,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座城市,举办了74项、5600场次演出和展览,其中商业项目超过60%。这些发展成绩,为改革赢得了声誉。

  第三,以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配套政策的出台,为转企改制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较好地解除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使大家可以放心、乐意地投身改革。

  第四,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逆势上扬,尤其是文化娱乐、动漫游戏、文艺演出等领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推动转企改制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三个“同步”和三项“第一”

  记者:这次转企改制工作从去年底开始酝酿,到今年5月转企改制方案得到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再到11月份3家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用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期间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  

  文化部负责人:一年来,我们的时间主要用在调研、实际操作和协调上。在调研上,我们组织专门力量,从去年12月起,历时近5个月,对30多家部直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准确掌握了各单位改革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定试点单位、开展转企改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实际操作上,我们一丝不苟地开展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企业制度建设等工作,花了不少时间,但工作做得很扎实。在协调上,我们积极争取兄弟部委的支持,共同解决了文化领域中央级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确定、工商注册程序等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投入了大量精力。

  记者:与以往相比,文化部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点是什么,有哪些创新举措?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部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点和创新之处,概括起来就是在过程上实现了三个“同步”,在成果上实现了三项“第一”。

  所谓三个“同步”:一是同步推进多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国有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二是同步推进“事转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同步推进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一举打造三家集团有限公司。

  所谓三项“第一”,一是实现了中直院团整体转制零的突破;二是创造了部委主管报社整体转企改制第一例;三是组建了第一家中央动漫企业。

打造“国家队”源于产业需求

  记者:在同步推进四家直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过程中,如何把握三家集团有限公司的共性和个性?

  文化部负责人:共性方面,三家公司都属文化企业,在经营宗旨上,都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三家公司都姓“企”,都是由过去的事业单位直接转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因此都要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三家公司的转企改制在同行业中都具有开创意义和引领作用,都肩负着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的重任。

  说到个性,三家集团公司的发展基础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需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设计不同的发展目标。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要在现有基础上,做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从《中国文化报》转制而来,应该利用转制契机,做强主业,稳步发展。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从无到有,要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记者:您多次提到要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该如何定义“国家队”这一概念?组建文化领域“国家队”有什么样的意义?

  文化部负责人:作为文化产业“国家队”,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资本结构上,由国家出资或者国有资本占主导;规模和实力上,能够代表行业高水准;业内地位上,能够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队”不享有市场特权,不是“御林军”。与地方的或民营的文化企业一样,它们也是市场主体,也要在市场中公开、公平、公正地去竞争。而且,今天是“国家队”,不等于永远是“国家队”。文化产业是一个高成长性的领域,任何企业不思进取都有可能被超越。

  打造文化领域的“国家队”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这些企业对内引领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对其他企业具有示范作用,对外则代表着中国形象、中国实力、中国气派。其次,文化产品不仅有商品属性,还有意识形态属性。要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主流的、骨干的、关键的文化企业就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第三,组建“国家队”也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中华文化要“走出去”,少不了国际间的商业谈判。这种谈判不能由政府去谈,应当由有实力的、高水准的企业去谈。

  记者:文化产业“国家队”的组建,会不会对地方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造成挤压?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产业跟那些产能过剩、市场饱和的产业不一样,它的空间很大、领域很宽,不是“有你就没我,有我就没你”,大家可以在不同的层面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队”不会威胁、排斥地方的、民营的文化企业。国有企业要发展,民营企业也要发展。它们之间不会发生抵触和矛盾冲突,而会形成一种互补共赢的良好产业格局。  

三家文化央企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记者: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之前并不从事动漫业务,却共同转企改制组建了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文化部负责人:一言以蔽之,就是客观有需求、自身有条件、政府有扶持。

  首先,我国虽然有上万家动漫企业,但总的来说小、散、弱、差,优秀的作品不多,原创能力和营销能力偏弱。组建大型的、有雄厚实力的动漫企业,是动漫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求,是产业环境和市场规律决定的。而且,动漫游戏还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以必须培育我们自己的动漫骨干企业,打造我国的“梦工厂”或“迪斯尼”。

  其次,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从事文化领域的经营工作,熟悉我国的文化产业环境,还储备了大量人才、社会资源以及硬件条件,为动漫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三,文化部是动漫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为这个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目前,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了一些“大动作”,中国动漫游戏城、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都已经开工建设。

  记者:作为第一家整体转企改制的部委主管报社,中国文化报社转制为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后,发展前景如何,将对传媒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

  文化部负责人: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可以说是文化传媒业具有试点意义和示范价值的一项重大改革,得到了新闻出版总署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

  品牌、人才和资源,是中国文化报社的三大优势。《中国文化报》是“国”字头的报纸,本身就是“金字招牌”。报社现有一报三刊和一个印刷厂、两个网站,采编人员平均年龄30岁左右,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相当比重,副高以上职称的采编人员占40.6%。经过多年发展,报社已经在全国文化系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三大优势为报社转制后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努力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国家级综合性文化传媒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还将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进军资本市场,为我国文化传媒产业发展趟出新路。

  记者: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旗下的中国对外演出公司也是国家级演出公司,而且已经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这次转企改制又组建了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  

  文化部负责人:这两个集团公司,不构成重复建设。就产业布局而言,我国有着丰厚的演艺文化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两家国家级演艺企业同时存在并不算多。在西方,数个旗鼓相当的大型演艺娱乐集团企业同属一个国家的现象也很常见。就市场规律而言,任何一个领域,一家独大总是有利有弊的。我们希望“中演”和“东演”作为这个行业的领头羊,在未来发展中承担起更多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通过符合市场规律的竞争,不断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就各自优势而言,“中演”和“东演”类似饮料业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具有不同的传统和特点,可以通过不同的文化和个性建构,形成不同的市场目标群,共同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做出贡献。

在实践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

  记者:这次转企改制工作虽然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从整体上看可谓运作平稳、成果丰硕,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您都有哪些体会?

  文化部负责人:体会很多,简要说有这么几点。首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形成强大合力。三家集团公司的组建,凝聚着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志们的心血。

  其次,深化改革必须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使改革得到最大多数人的支持。一年来,我们多次召开转制单位干部职工恳谈会,面对面听取一线职工的建言,确保各项决策充分反映群众诉求,代表群众普遍意愿。由于充分注重人文关怀和柔性操作,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做到了人心一天不乱,工作一天不断。  

  第三,深化改革必须打造专业的改革人才队伍。我们在推进转企改制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支熟悉改革业务、敢于创新、勤奋敬业的工作团队,为各项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记者:三家集团公司的组建,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创造了哪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文化部负责人: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总结经验与探索创新相结合。我们在总结、借鉴、吸收2003年以来文化单位“事转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三个同步”的创新,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得到职工群众的全力支持。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的体会到,改革是一个接力创新、永无止境的探索过程,必须在总结经验中不断有新的创造,在学习既有典型中不断有新的提升。

  二是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改革的过程也是寻找发展新路径的过程。转制伊始,我们就及时制定了三家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使改革的前景清晰可见,显著增强了改革决策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的体会到,改革是推动发展的有力杠杆,发展是衡量改革的根本标尺,必须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带改革。

  三是借鉴国际经验与立足中国国情相结合。我们认真研究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状况,得出了要充分学习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经验,但不能盲目效仿的结论,坚定了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的决心。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体会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具备世界眼光,但学习外国经验一定要结合本国国情,绝不能盲目崇外。

  四是把握共性与发展个性相结合。在改革工作中,我们坚持总览全局,兼顾各方。凡是重大决策的出台,都采取审慎求证的态度,认真听取不同利益主体的意见,确保了有关方案既体现政策要求,又充分照顾各方正当诉求。通过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切的体会到,文化体制改革任务重、头绪多、战线长,必须充分注意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改革方法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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