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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在西慕教育做校长 一年拿一个月工资进法院
发布时间:2010/8/8  阅读次数:10228  字体大小: 【】 【】【

    著名歌舞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朱明瑛西慕教育中心做了近一年校长,只拿到2万元工资,于是告上法庭,被判决胜诉。记者昨天获悉,因迟迟没拿到剩余工资,朱明瑛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朱明瑛现年60岁,是著名歌舞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1986年被中国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演员”称号。专攻,兼学,1985年由文化部公派自费赴美学习现代音乐和文化产业,填补了中国在此领域中的空白。

    1984年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朱明瑛一人连唱了三首歌曲,每首歌都成为人们传唱的经典,这对于现在上春节晚会的明星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而朱明瑛让观朱明瑛众们最难忘的则是那首经久不衰的《回娘家》。1997年2月6日,朱明瑛再次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与歌手孙国庆、  彭羚(香港)等人共同演唱了《公元一九九七》,迎接香港回归之日的到来。

       2006年年底,她起诉称,从2003年5月开始,她受聘于博文硕才公司,开始从事筹备北京西慕国际艺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西慕教育中心)的相关工作。但是工作近一年,对方只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2万元,剩余的迟迟不给。因此朱明瑛将博文硕才公司、西慕教育中心告上法庭,索要10个月工资20万元及经济补偿金5万元。

  西慕教育中心表示,朱明瑛辞职后,该中心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朱明瑛一个月拿2万元工资是不合适的。
  今年5月,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朱明瑛西慕教育中心存在近一年的劳务关系,判决西慕教育中心支付朱明瑛10个月工资20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西慕教育中心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近日朱明瑛手持判决,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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