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青海

广西

上海 

河南

宁夏

天津 

陕西

辽宁

重庆 

吉林

山西

江苏 

湖北

贵州

四川 

湖南

新疆

浙江 

福建

广东 

云南

西藏

山东 

甘肃

台湾

安徽 

江西

投稿 

河北

澳门

联系我  

黑龙江  

内蒙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频道 > 文化动向 > 详细内容
中国将取消高校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发布时间:2010/6/7  阅读次数:16170  字体大小: 【】 【】【

   6月6日,国家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纲要提出了改进人才管理方式的主要任务: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纲要指出,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人事制度。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对于人才评价机制,纲要提出,要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

纲要提出,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

纲要提出10项重大政策和12项重大人才工程

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2、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4、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5、文化名家工程

6、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7、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8、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9、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10、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11、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12、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十项重大政策

1、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2、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3、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

4、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5、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6、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7、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8、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9、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10、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文章分享:

 尊重网友!请你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规定     友情链接

        

本版权归文艺在线网站所有,其图文资料严禁商业下载,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艺在线  copyright 2006-2080   信息部ICP备案号:京ICP备09082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