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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是一种特有的传统艺术,从古至今已有二、三千年的悠久历史。 篆刻,顾名思义,即是用篆书刻成的印章,是一种实用艺术品。它又称为“玺印”、“印”或“印章”等,这些称呼都因时而异。早在殷商时代,人们就用刀在龟甲上刻“字”(即我们现在称为甲骨文)。这些文字刀锋挺锐,笔意劲秀,具有较高的“刻字”水平。在春秋战国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称为“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玺”为天子所专用,大臣以下和民间私人用印统称“印”。这就形成了帝王用印称“玺”或“宝”,官印称“印”,将军用印称“章”,私人用印称“印信”。
篆刻的「篆」字,古时写作「瑑」,从玉字旁。凡是在玉石上雕琢凹凸的花纹,都叫做“瑑”。后来竹帛成为通行的书写用具,于是篆字的形符,也由“玉”改为“竹”。其实在古代凡属于雕玉、刻石、镂竹、铭铜的范围,都可称为“篆刻”,印章的刻制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到了秦始皇时,将全国书体作综合整理,书分八体,印面上的文字叫“摹印篆”;王莽定六书时,称为“缪篆”,从此便明定篆书为印章印文的使用字体。唐宋之际,由于文人、墨客的喜好,虽然改变了印章的体制,但仍以篆书作印,直到明清两代,印人辈出,篆刻便成为以篆书为基础,利用雕刻方法,在印面中表现疏密、离合的艺术型态,篆刻也由广义的雕镂铭刻,转为狭义的治印之学。而此治印之学也有人直接称为“刻印”、“铁笔”、“铁书”、“刻图章”等。
篆刻起源
篆刻,自起源至今的二千多年的漫长历史中,历经了十余个朝代。在这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篆刻艺术出现了两个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一个是战国、秦汉、魏晋六朝时期,这一时期的篆刻用料主要为玉石、金、牙、角等。它被称为“古代篆刻艺术时期”,它的篆刻艺术特点主要是以时代来划分。篆刻发到了唐、宋、元时期,则处于衰微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楷书的应用取代了篆书,同时官印和私印根本上分家,篆刻艺术走上了下坡路。这种形势到了元末出现了转机,画家王冕发现了花乳石可以入印,从而使石料成了治印的理想材料。到了明代,篆刻艺术进入了复兴时期。明清以来,篆刻又迎来了它的第二个发展高峰期,它的篆刻艺术特点主要是流派纷呈。在这一时期文彭、何震对流派篆刻艺术的开创起了重大的作用。文彭系文征明的儿子,是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了“灯光石”冻石可以当做治印材料。经过他的倡导,石材被广泛的应用。在这以后的一段时期内篆刻艺术流派纷呈现,出现了程邃、丁敬、邓石如、黄牧甫、赵之谦、吴让之等篆刻艺术家,一时间篆刻艺术呈现出了一派繁荣的景象。直至近现代篆刻大师吴昌硕、齐白石,从而形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国篆刻历史。篆刻艺术是书法、章法、刀法三者完美的结合,一方印中,即有豪壮飘逸的书法笔意,又有优美悦目的绘画构图,并且更兼得刀法生动的雕刻神韵。可称得上“方寸之间,气象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