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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与内蒙古合力推动文化发展
发布时间:2012/3/8  阅读次数:8324  字体大小: 【】 【】【

         3月7日,文化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内蒙古文化建设合作协议签字仪式7,协议就共同推进和支持内蒙古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持续发展、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推进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

       在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方面,双方将共同打造面向俄罗斯、蒙古、韩国、朝鲜以及中亚的国际性文化产业合作平台,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文化产业重要桥头堡,构建面向北方、服务内地的文化产业开放发展的格局。在做大做强内蒙古现有知名品牌的同时,推出一批新的具有民族特色和较高艺术水准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争取在5年之内推出5-8个知名品牌。大力支持内蒙古参加国家文化年、中国文化节、海外“欢乐春节”等重大文化和品牌活动,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内蒙古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边疆的安宁稳定,对推动内蒙古富民强区和文化强区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也标志着文化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多领域合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据悉,近年来内蒙古全区经济发展迅速,民族团结和谐,文化繁荣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区开展的“百团千场”下基层演出,已成为文化惠民的品牌活动,每年下基层演出6000余场,受惠群众100余万。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区有4个国家级、21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了各业并举、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艺术作品在全国重大艺术赛事上多次获奖;文化遗产保护卓有成效,元上都被列为国家2012年唯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并拥有蒙古族长调民歌和呼麦两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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