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青海

广西

上海 

河南

宁夏

天津 

陕西

辽宁

重庆 

吉林

山西

江苏 

湖北

贵州

四川 

湖南

新疆

浙江 

福建

广东 

云南

西藏

山东 

甘肃

台湾

安徽 

江西

投稿 

河北

澳门

联系我  

黑龙江  

内蒙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频道 > 四川频道 > 详细内容
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成立
发布时间:2009/10/31  阅读次数:29651  字体大小: 【】 【】【
      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于近日正式成立。10月26日,该基金会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请您谈谈成立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的重要意义。

  答:成立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是从四川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所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有助于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为全川文化艺术的发展,特别是打造主流强势文化、培养杰出专门人才、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多生产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等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为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文化艺术发展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问:请您介绍一下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的基本情况。

  答: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四川省。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委宣传部。

  基金会的宗旨是,坚持“二为方向”,扶持、资助、促进四川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具体讲就是凝聚社会力量,筹措发展资金,资助公益文化,推动艺术创新,扶植杰出人才,促进文化交流,致力文化繁荣。

  其业务范围,一是资助重点文艺项目;二是扶持文艺创作、作品研讨和人才培养;三是开展文艺对外交流和宣传推广。目前,基金会开展活动的条件已经具备,各种手续已经齐全。

  问:基金会主要有哪些基本功能?

  答:具有四大功能。一是主导示范功能。通过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主导示范作用。二是吸纳资源功能。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金会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为推动四川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三是鼓励创新功能。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促进更多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诞生。四是扩大交流功能。推动四川与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文化交流,推动四川的优秀文化艺术走向全国和世界。

  问:基金会在财产使用和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基金会的财产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规范运作、依法办事。

  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活动范围开展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活动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公布资助项目的申请和评审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力和诚信度。

  二是严格执行登记机关的年度检查和工作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四川省委宣传部的指导,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接受捐赠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三是严格控制基金会的办公支出,把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在支持和推动四川文化艺术发展的活动上,树立基金会良好社会形象。

  问:近期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答:一是大力开展基金募集工作。我们将加强与全川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鼓励和动员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四川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进行捐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共同促进四川文化艺术发展和繁荣这一事业中来。

  二是积极开展扶持、资助、服务活动。我们将对全川需要扶持和资助的文化艺术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全局,手中有重点,资助扶持有项目。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确立川内民族文化发展重点扶持项目、传统艺术创新重点资助项目、企业文化融合推介项目及其他需要重点扶持资助的文化艺术项目,首先在书画、影视作品等方面实现突破,在羌族、苗族、藏族等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方面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扶持、资助,努力营造四川文化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内部建设力度。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文章分享:

 尊重网友!请你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规定     友情链接

        

本版权归文艺在线网站所有,其图文资料严禁商业下载,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艺在线  copyright 2006-2080   信息部ICP备案号:京ICP备09082003号